法律咨询

我是公司法人,占股51%,另外还有8个股东,总计占股41%。公司因经营困难,早在三年前已停止运营,只是一直没有注销。8个股东各奔东西也不在有联系,请问如果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手续一定要全体股东签吗?我一个人签字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0-10-20 08:29: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清算注销是具体分为清算流程和注销流程的: 一、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注销登记程序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第六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 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明。2、开业登记。开业登记分为需要前置许可文件和不需要前置许可文件两种情况:
    (1)不需要前置许可的开业登记。这类登记比较简单,只要您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去工商机关填一些表格就可以了。
    (2)需要前置许可的开业登记。这就需要带上前置许可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房产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