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甲公司欠乙(自然人)300万,乙提出甲公司股东的全部股权变更至乙处,待甲还清欠款后再把股权变更至甲公司股东名下。甲公司资产估价在800万左右,但日前资金困难无力还钱,如果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在还款阶段乙方无权变更、买卖股权、还款后无条件协助变更回甲公司,这办法对甲方是否可行?协议是否有效,谢谢,请解答。

公司专长
2020-10-04 04:06: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1.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可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3.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制定股东会决议。
    4.需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和收付款证明。
    5.准备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和复印件。
    6.携带公司公章和资料去行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7.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要股东到场签字。待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 要看协议的具体内容,建议去做公证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