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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客,在2020年6月27号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合同生效时间是7月1号,当时交了一个月房租两个月押金。当时我被误导了,他们说随时可以退房,到时候押金全部返还,所以我的打算是先住一个月期间找其他房子(因为对这房子不满意),但其实合同里写得是不满租期不会退租我根本就没看。 结果第二天28号我就找到房子了,来找他们退房,结果又给我说退不了,只能转租,如果租出去可以退押金,并保证一定会租出去。 我当时时间紧,心想我确实太马虎了,那就一个月房租当交学费了能止损就止损吧,就没当时提出投诉之类的。期间我没看到他们发布任何一次招租信息,其他房子的倒是很多,结果现在8月14号了,我向这些人咨询情况,还各种找理由,就是推脱。我实在气不过。 请问现在好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3-01-22 1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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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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