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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如果丈夫犯诈骗罪,妻子完全不知情,妻子名下的车辆和店面还会被没收吗?

债权债务
2020-09-04 17:47: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是否为赃款购买
  •  如果妻子属于共同犯罪的,根据本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量刑。属于从犯的,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知情可能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丈夫诈骗,诈骗所得打入妻子名下银行卡,妻子是否购成犯罪,应当区别其在该诈骗活动中的具体作为确定:一、妻子没有参与诈骗活动的,不构成诈骗共犯;二、明知或者应当明知该款是犯罪所得,而任其打进银行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三、不属于伤害两种情形的,不构成犯罪;但该款为犯罪所得,应当追缴。《中行和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丈夫找人假冒妻子,带其一道去签字借钱,是欺诈行为,但借钱并非是把钱据为己有,尚不构成诈骗。但以借钱为幌子,不予归还或者根本就没有打算归还的,涉嫌诈骗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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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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