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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没有武汉户口,用女朋友的的名字买了房子,所用购房费用包括房贷都是我父母出的,房产证还没办,想问下如果引起纠纷,会有什么后果?

房产纠纷
2020-08-13 16:16: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因为你们还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这些财产是不会认定为共同财产的,你们也没有明确说这是赠与给女方的,而且房产是比较贵重的物品,一般发生纠纷的话,法院也不会认定为赠与的,一般会认定为借款,这个您不必过分担心。建议您现在保留自己出资的证据,以免之后产生纠纷,或者也可以先写一个协议,将房产的归属约定清楚。
    追问:出资证据都有,我担心今后的房屋归属问题?
    解答:您好,如果之后产生纠纷的话,法院一般会将房子的所有权判给您,因为法律不是说只认这个房产证的,自然也要看实际的出资人以及具体的情况。只是为了之后多一份保障,如果可以的话,建议您跟女方签订一个协议,约定房产只是登记在女方名下,实际的所有者还是您,这样之后维权会更有保障。
  • 我国实行不动产物权取得实行登记公示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未经过依法登记,不能取得不动产物权,这些规定对于实际出资人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若借名人反悔诉诸于法律,实际出资人面临着房财两空的不利结局。

    建议事先协议约定避免法律风险。
  • 您好,您可以选择可以起诉女方要求返还购房款。 详情您可以来电咨询。
  • 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 您好,是属于您父母出钱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您女朋友名下,还是属于您父母的财产,目前还需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看我主页信息跟我电话进行联系,具体情况你可以联系我详谈,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对于您被侵犯的合法权利,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有更细致的需求您可以致电与我交流。
  • 问题就是如果你们不在一起了,这房子就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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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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