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刚转业的军人,2003/10/11/租了一间店铺,当时与房主签的合同是租期十年。租房在每年的2003/10/11/之前付清房租,如超期一天交30%的迟纳金,如超期一个月解除合同。 在当时的房产价格很低。但是到了今年的五月份房产的价格又涨了,房主觉得租给我太便宜了又想涨房价,到了现在他迟迟不来收取房租,我们送去给他,他总是找借口不要。 由于我当时不懂法律现在合同已经过期,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希望律师能给我一些提示~! 2004/11/6

证券投资
2004-12-04 2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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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