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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有规定签订合同多长时间以上不得与员工无故解除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20-08-12 17:25:2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
  • 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不能无故解除,否则都有风险属于违法解除
  • 您好,没有规定时间,正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是双倍
  • 您好 您是想问关于劳动纠纷吗 可以说下
  • 您好,没有时间限制!
  • 您好 签订合同以后就不能与员工无故解除合同
  • 您好,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履行。
  • 一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无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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