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去年七月在成都某公司入职上班,劳动合同里有这么一条,基础工资2400,社保600。以工资的形式发给我一共3000,请问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20-08-12 08: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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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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