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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做品牌公寓出租,工资构成完成6单有3000千底薪,不够6单按照每单500提成算,6单以上每单按照40%计算,我想问下这样底薪合法吗? 再一个加班也没加班费,这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0-08-29 18:39: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只有第二款中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的,其它时间必须支付加班费。
    加班老板不给加班费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一般是按底薪来算 底薪(基本工资)/21.75(一个月21.75天上班时间)/8小时(每天8小时)=每小时工钱乘以加班小时(平日加班是乘1.5倍,周末加班是乘2倍,法定国假日乘以3倍)
    比如上海1480元的底薪;1480除以21.75天除以8小时=8.50574712元一小时。
    平日加班是乘1.5倍;8.50574712乘以1.5=12.7586207元加班一个小时的费用
    周末加班是乘2倍;8.50574712乘以2=17.0114942元加班一个小时该得的费用
    法定国假日乘以3倍;8,50574712乘以3=25.5172414元加班一个小时的费用
    (1480元/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在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算合法。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这个需要看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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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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