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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保定**医院2010年10月25号下午5:40刨宫产出生,凌晨12:30羊水破了1点左右到的医院,妇产科接待了我们,我就进了待产室,1点多肚子开始疼大夫就开始摸肚子和测量骨缝开合,在生产期间好几个大夫轮流量骨缝,也不主动告诉我们说孩子生不出来会有缺氧的危险,还提倡我大生,我要求刨宫产大夫还在提倡我大生,后来到了下午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强烈要求刨宫产,16点半左右大夫才把我推进手术室到17点40孩子出生,就看到孩子脸上有几块青,应该是大夫摸骨缝时按的,到了晚上23点多孩子开始脸发紫,然后大夫让我们孩子转院,我们26号凌晨转到保定妇幼保健院新生儿了诊断缺氧缺血性脑病,就住到妇幼保健院的新生儿氧仓了,一共住了21天,出院后我们在孩子三个月又做的检查说孩子就是生的时候缺氧了,缺氧缺血性脑病就是脑瘫,我们这十年一直都在康复医院和儿童医院康复治疗,您能想象得到一个脑瘫孩子的家庭是什么样子,医疗费人力都是很艰辛,就是新市区医院什么都没说也没表示,我在康复的道路上一直都没有放弃,我的孩子现在自理很差不会说话能走路,我就想问问隔了10年我能找医院追究责任吗?我需要准备什么手续是直接找律师还是找医院去?请好心的律师帮帮我们

医疗纠纷
2020-08-12 16:16: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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