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以前丢了一个身份证,然后重新补办后新的身份证,补办新的身份证以后找到了原来丢的身份证,那旧的身份证还能用吗

婚姻家庭
2020-10-17 18:54: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丢了,需要申请补办,原有的身份证失去了效力。
  • 目前一般有三种方式:
    众所周知的方式: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然后拿回执单,届时本人凭回执单去派出所领取,时间会比较长,时间短的地方1个多月(像北京),长的可能2-3个月;
    异地回执单的方式:只有部分省份开通(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新疆、北京、上海、乌鲁木齐)
    --家人到辖区派出所提交资料和办理各项手续—家人帮领证,寄回给你;时间也是比较长,一般时间长的可能2-3个月,这个中间周转比较多就,比较费事;
    异地补办身份证的网上通道:目前好像只有江西,陕西,湖南三个省有开通,操作比较简单,只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就可以直接在办理身份证的挂失补办,时间也比较短15-20天,费用会稍微高一些。比如江西就开通了外出务工人员身份证受理平台。
  •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 补办身份证的流程: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