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妹妹谈了个男朋友,然后他去找我妹妹把我妹妹强拉去了他家,还在他家打了她。打完之后我妹妹要打电话找人来接她,她男朋友还把她手机给抢走了,不让她打电话。还把我拉上车,上了高速要去别的城市,不让她回家。我妹妹要不是说要跳车,他不送回来。回来之后,花了俩千多看伤,也没让他赔。之后他还天天开车来骚扰。还说等开了学,还要去我妹妹学校找她。现在还天天来我们家骚扰,看见我就开车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应该可以报警吧。之前打我妹妹,妹妹也把打的伤拍照片了。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骚扰不是我国《刑法》的独立罪名,但可以依据妇女保护法,向公安机关求助,对骚扰实施者进行治安处罚。。
骚扰达到严重程度,可能涉嫌
诽谤罪、
侮辱罪等,较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如果受到骚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但是,一般需要你来提供证据。
再者,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你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
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