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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6签署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今天被HR通知城市撤站,不设我就职的岗位,因为工作才一个多月在试用期没有补偿,可以选择在城市其他转岗内转岗,因此签署了自愿离职申请。但通过了解转岗的工作没有空缺,要重新面试有不通过失业的可能性。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签署的离职申请有效吗?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8-13 14:27: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 劳动者辞职时,若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1、试用期内双方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3、提前一个月通知只针对正式人员,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走人;4、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经济赔偿进为经济补偿的2倍(劳动合同法第87条),而经济补偿是补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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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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