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老公在我孕期跟别的女的出轨,有别人说在一起已经两年多,然后我老公给那个女的发的红包1314她退还了没收,只收一些别的数字的红包,我可以起诉她吗,或者我可以找人作证她们在我孕期的时候就在一起,我可以以哪些名义起诉那个女的吗?

婚姻家庭
2020-08-20 22:26: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仔细思考,确定是否必须离婚
    如果非要起诉离婚,需要写出民事离婚诉状,同时需要向法院提供对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据
    《民诉法》对起诉的要求和对起诉状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掌握好足够的证据,(视频,照片,当事者亲笔证明等一起能够证明另一方出轨的证据),之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拟定好财产分割办法,如果对方被判定为出轨,或者婚姻过错方,那么你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占大头,另外如果有孩子的话,要单独说明孩子抚养问题,最好形成协议双方签字,上交法院。
  • 你好,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起诉对方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