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实习三个月时间到不给签转正合同,8月5日写了辞职报告,不让我走,还要招到顶我班的人,才可以走。一天工作时间早上4点到晚上八点,有特殊情况还要求加班,每天工作在20个小时。现在主要问题是我提辞职这么久了还不让我走。继续让我工作。我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8-14 02:11: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主动解除合同领导不同意的,员工到期就可以离职、劳动者离职的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天。
  • 不辞而别有风险

    如果职工自离,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永远不要说走就走。
  • 签定合同必须是合同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强迫他人签定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公司以不签保证函不给档案和社保手续为由强迫劳动者签定保证函是违法的.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你在终止合同关系后还应当对在原单位知悉的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公司应当无条件给你档案和转移社保关系.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