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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结婚了。但户口没迁走,妹妹未嫁出事了,要赔钱给对方,清理家产时,我的家产也会算进去吗?

婚姻家庭
2020-08-20 02:18: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父母的财产,你可以继承
  • 没有户口本无法办理登记结婚。根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证明为: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 户口本只是人口管理的证明,他迁入户口并不能改变任何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分家产,亦即所谓的继承。继承是遗嘱优先,兼顾法定。
    所以,与户口有没有关系分三个情况:
    1、有无遗嘱。
    2、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和风俗。
    这两个与户口没有关系。
    3、与户口有关系,就是遗产中是否与户口有关联的财产,比如分红/拆迁补偿等,这个是与户口挂钩有可能是被继承人取得占有。所以要加以区分。与户口挂钩的部分,并非就一定属于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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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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