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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父亲户口是海口但是具体地址因为当年拆迁不存在了,现在户口显示是大概地址。母亲是内地户口 现在孩子未满18周岁 随母亲户口在内地读书 想问下 孩子什么时候能随父亲户口迁移?这种情况能不能顺利迁移户口?

婚姻家庭
2020-08-14 01:41: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体咨询派出所。
  • 婚后户口迁移是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计生证明才可以办理的。
    准备好双方(男、女)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村委出具计生证明并审核。
    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
    等待男方所在公安局出具对女方的户口接收证明。
    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含户口接收证明)到女方原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
    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女方的户口准迁证)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落户就可以了。
  •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在孩子申报户口后,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父母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3、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合格,发给《独生子女证》。
  • 一、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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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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