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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我对象认识加在一起一共2年时间,第二个月我就怀孕了,我就选择想要孩子生下来。我俩属于未婚先孕,我今年24,他31岁,他离过2次婚,第二个媳妇留下一个女儿现在5岁,我们的孩子现在是9个月但是吃奶粉,一个星期前决定送回去给她父母看着,我们两个一起挣钱。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外债,现在我的身上已经有9万块钱外债,他说钱给我还清,但是我也想要孩子,孩子毕竟才9个月,9个月内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照顾的,没有人帮过我。他已经有一个孩子的,他不可能在领一个孩子过了。两个孩子,两个妈妈长大以后心理健康教育都是问题。我俩因为感情不合家庭矛盾无法在一起生活了,外债给我还清,我还要孩子,起诉法院会不会判给我,同时把外债给我还清。

婚姻家庭
2020-08-10 10: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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