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如果不能提供户口本,也可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在落户过程中和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
2、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经过查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
3、《房屋信息摘要》,需要办理者持身份证到房管局自助查询机处查询打印;
4、购房
合同的原件,其中购房合同内要附有商品房的备案证明;
5、一次性付房款的办理落户者还要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买房时是按揭付款的办理落户者需要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连续六个月的还款记录证明;
6、去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门牌号证明入住证明》;
7、填写好的《入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