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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78年4月份在路医院因病去世,85年合肥发大水时合肥东市区三里街派出所档案没抢救出来,现在因房产继承问题需要父亲的死亡证明,应该到哪个部门能查到?谢谢!

继承
2020-08-22 14:29: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的法定顺序,可以依照我国《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具体表现为: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父母房产,要出具祖辈死亡证明,因为按法律规定,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她的父母去世时没有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可以从村委会开证明或又派出所的1户口注销证明也可以。
  •   1,死亡证明书是继承的前提和基础: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继承才能开始;
      2,死亡证明书是进么遗产公证(比如房屋过户等),不可或缺的证明之一;
      3,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4,关于法定继承的范围以及遗产的分配等,我国《继承法》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执行;
      5,发生遗产继承纠纷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