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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相亲认识的,一年就结婚了 现在怀孕 刚开始还有几句话 现在都是不说话了,他经常晚上出去很晚回来,问他都是只说去朋友那玩 我想提出离婚这样可以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20-08-19 11:30:0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现在在怀孕期,可以提出离婚。但是离婚前要想清楚孩子将来的抚养问题。像你这情况不是和你老公没有希望了,你可以和他谈一谈,将你的感受说出来,要求提出来,看你老公什么态度。你结婚才不久,建议不要轻易离婚。这只是我的个人建议,如果你们实在合不来,你自己也想清楚了,就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孩子的归属、将来的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有争议的前提下。如果这些都能协商一致,写个离婚协议,去民政部门办理即可。
  • 婚姻自由,如果不想过了,就可以要求离婚。
  • 你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一、怀孕妇女可否离婚虽然我国法律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或中止妊娠后的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权利,但是很多人对于怀孕妇女可否离婚仍然存在分歧和疑问。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期限内起诉离婚”法院是应当受理的。实际生活中,法院在审判有关离婚案件的时候,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界限主要是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通常从婚姻的基础、婚后的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的关系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当事人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是不争的事实,且双方均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应当准许双方离婚。由此可以见,怀孕妇女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并且怀孕妇女在离婚时占有一定的主动权。二、离婚后怀孕妇女如何维权怀孕妇女从一定层面上讲应当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离婚后将面临生产及孩子抚养等现实问题,因此对于离婚后怀孕妇女如何维权便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对怀孕妇女自身的权利进行维护。在我国无论以何种离婚方式,财产分割的原则都是相同的,并不会因女方怀孕而多分或有补偿,男方存在过错的除外。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其次,要保证胎儿的合法权益。胎儿在未出生前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而《婚姻法》又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双方应当在胎儿出生后,另行解决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例如孩子的抚养费,探望权,继承权等问题。虽然通过上述论证说明怀孕妇女在离婚时占有一定的主动权,但是并不能代表离婚后就能给她们带来和谐安稳的生活。现实中会出现离婚后男方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又或者胎儿出生后拒绝支付抚养费等问题。此时就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将自己武装起来,寻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或是律师的帮助,为自己和孩子赢得更多的利益。
  • 虽然女方在怀孕期间,但女方可以依法提出离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女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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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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