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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将同时竞拍得到的两块限价土地(分别是1号地、2号地),分别规划成两个小区,并同时开盘销售。开盘时从公示的备案价来看,1号地均价6千多,2号地均价4千多。但是两块地的实际销售价格是差不多的,因为2号地在备案价之外另行加价了。可是2号地后来向业主退款了,最终是按备案的低价销售的,而1号地的均价和销售价均没有下降。这种情况,是否误导了1号地业主选择商品房的真实意识和侵犯了1号地业主充分、自由、平等的选择商品权?开发商对1号地业主是否构成欺诈或其他侵权?谢谢您!

房产纠纷
2020-08-17 14:21: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属于要约,可起诉,构成欺诈,如需联系本律师
  •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
    如购房者为按揭购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后,还需再将购房者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
    如果已经备案成功,但是还不能拿到购房合同,可以让开发商告诉备案登记号,之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到相关的备案情况。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并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二、三、四级企业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因此,审查开发商的资格不仅要从形式上看其有关证件是否齐全,还应从实质上去审查开发商有无相应的开发资格。为慎重起见,建议购房者尽量选择被评为一级或二级企业的房地产开发商。
  • 当前商品欺诈存在多种现象,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 什么行为是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欺诈的法律构成要件来认定。传统民法认为,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事实或歪曲事实,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违背真实意思而做的意思表示。构成商品房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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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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