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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2018年6月,我和三个朋友(黄、曹、杜)在我家(花果园)喝酒,喝到大概十一点,打电话约了一个杨姓朋友过来一起玩(当时这个朋友已经在外面喝多),来了不到五分钟,我下楼去买东西,上来就看见杨和曹两个人推搡在一起,当时我和黄去劝架,拉开两人,我拉住曹,黄拉住杨,正当我要询问推搡缘由时,黄打了杨一拳,(由于我是背过身,速度快,导致我没有看见)就听见杨喊黄打他,我立马上去挡住质问,此时黄拉住曹和杜走了,随后我帮杨报警,并打电话叫走的人来派出所,当晚只是在派出所调解,黄已承认打了杨。(在场的人可以作证)后来录笔录,黄就咬死他并没有打人,因为他被拘留了,我一直以为此事已经结束。直到2020年我收到了法院的电话,说我被起诉了,杨起诉了我和曹和黄,理由是杨和曹发生争执,我和黄上前劝阻,过程导致原告咬合错乱,报警后,经对我们询问派出所不能确认是谁造成原告受伤,经与被告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所以起诉了我,曹,黄,当时鉴定是十级伤残,已经不追究刑事责任,要求民事赔偿二十万,我感觉我相当的冤枉,当时被夹在中间,非常难做人,还尽心尽力给黄和杨调解,后来杨觉得我帮黄,黄觉得我帮杨,大家都闹掰了,以前的聊天记录什么的也没有了。

婚姻家庭
2020-08-12 01:48: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是要求你们三人共同赔偿20万?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派出所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功可以对当事人治安处罚,你们的行为属于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了,治安拘留完全可能。调解不成功,你们可以自行到法院起诉(各项费用赔偿问题),对方也可起诉你,起诉的问题与派出所是否结案没有多大关系,派出所调解赔偿问题不是主要的,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处罚才是主要的,只不过派出所要先调解,调解成功了一般也不处罚。另外派出所不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陪对方多少钱,派出所只是居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不违法派出所就会认可。
  • 承担不完全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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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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