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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户侵占不在合同约定的房子,堆放物品,我电话多次通知其搬离未果,用锁把侵占的房子锁住。我因租房户不履行合同,起诉法院终止合同。法院让我们调解。形成保证书。调解内容有自保证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让租房户拉走物品内容。租房户在规定的三日内未和我联系。故未拉走。现租房户以保证书为由起诉我原物返还租房户,并承担诉讼费。请问法官我该怎么答辩。

婚姻家庭
2020-08-10 1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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