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听说国家最近颁布新的法规,原五人06年共同出资购买一商铺,房产证办理到了一人名下,现在已通过法院判决,办理份证,各20%产权。原法律规定是否该缴税吧,怎么缴税;听说最近人大已颁布新法规(我查不到该法规),新增人需缴纳契税。我们是在新法规颁布前法院判决的,应按什么规定缴税或免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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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
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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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