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6年客户被自己的一个朋友骗后找我做的零用贷,我前前后后大概给她贷了五十多万,期间我们双方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口头协议3个点的费用!期间我也向客户借过钱!后来客户无力偿还变卖房子偿还债务,事情过了两年客户现在追要这笔费用,我也全额退回,给了百分之22.5(6000)的利率利息给她,现在她又要求我补给她14000!我又给了她1500,我现在不想给她了!如果她去报警我会受到刑事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20-08-12 09:49: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真实的借贷纠纷无风险;套路贷需谨慎
  • 对于不能及时按期归还债务,建议债务人应当做到这几点:一、欠债还钱,即使现在没有能力偿还,不代表此后均不能偿还,积极同债权人沟通,承诺分期进行偿还;二、及时保持和债权人的沟通,更换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及时告知债权人,同债权人建立基本的信任感,争取到对方的理解;三、积极通过正常渠道赚钱,保障自身基本生活,早日偿还债务
  • 欠债不还,利息怎么算
      1、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
      借贷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当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从还款到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
      2、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
      (1)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
      (3)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
      3、强制执行过程中一律支付迟延履行金
      债务人被判偿还欠款后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债务人主动偿还本金和利息时,还应当支付因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 口头约定的债务追讨:找到法院提供相关证据
    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中,有个证据链的说法。也就是说,只要人们提供的相关内容经查属实,并且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存在逻辑上的完整和严密性。那么就算是人们没有提供直接证据,也可以由此而判定由这些证据项所指向的最终结果。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人们借钱给别人了,可是没有写借据。不过,只要人们能够提供相关的证人证明,或者是相关的影像资料。如果经过法律审定,这些内容完全真实合法,那么也可以证明人们之间债务关系的存在。
    如果人们确实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明。然后经由法律途径,去进行相关的债务纠纷处理程序。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