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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  一年前买一 二手房,总价90万。买方已经付清全款并入住房屋。  签约时因卖方原因,需延期过户。双方约定因卖方原因不能过户导致合约失效,卖方需按 年支付50万 计算违约责任。  现卖方已经满足过户条件,可是卖方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加钱,不然不去办理过户手续。  求教:  一、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法院是否支持。  二、卖家以不过户为手段,要挟加价,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房产纠纷
2020-08-10 10:57: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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