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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8月6号下午13时30分左右,我驾驶着公交车在柳泉路从南向北行驶至和平路口时左转,驶入和平路上,在和平路与柳泉路路口西五十米左右(由东往西方向走),撞到一名在指挥工地水泥罐车倒车的一名工人(车头朝西),当时那名工人站在黄色实线以北的车道上(由东往西是两条车道,他站在白色虚线上,面朝北指挥倒车),当时下雨很大,视线也不好,路面湿滑,发生了这样的事故,那名工人与今天(2020年8月9号)凌晨抢救无效死亡,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具体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0-08-13 06: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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