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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欠商铺租金一个月和一个月的水电费,一共9063元,但是我有保证金21000元在物业公司压着,如果我不想经营了,我终止合同,在保证金够偿还债务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扣压我店铺里的私人物品吗?比如冰箱,空调

房产纠纷
2020-08-12 07:04: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物业管理包括的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房屋租售代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国内一般贸易;停车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绿化工程施工,设计;供热服务。
    在物业管理企业,从事住宅小区、饭店、商厦、写字楼、企事业单位的客户服务、安保服务、工程管理、项目策划和营销等工作。
  •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在一方无力承担还款义务时,只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这个主要是看合同约定,可能需要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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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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