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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一套公寓房,合同建筑面积是42平,套内面积是29.6平,但是套内有一个共用排烟井,初步估测排烟井算在29.6平套内面积内,但排烟井属公共建筑,算我个人套内面积是否合理

其它综合
2020-09-08 10:35: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墙体和阳台面积三部分,目前情况下,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对购房者而言是相对有保障的。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时,商品房单价也是一个均价的概念,房价款跟套内建筑面积数有关,跟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数没有直接关系。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数主要体现买受人在房屋产权关系中的相关权益。商品房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只限于预售商品住宅,住宅以外的商品房预售,仍可由转让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计价方式。  当然,以套内面积计价,并不意味着购房人放弃了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而是将可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的计算,随着套内面积权利份额一并转让。这样从商品房单价上看,表面上是房价上涨了,但由于计价面积减少了,购房人实际承担的总房款并没有变化,实际上公摊面积的钱已经包含在房价之中。此时,购房者也享有商品房共有建筑的所有权。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的时候,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组成。按建筑面积计价时,商品房单价是一个均价的概念,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与每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价格是相同的。当事人双方按建筑面积计价的,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按建筑面积计价,发生面积纠纷多是因为公摊面积的不合理。  以建筑面积同时规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面积,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不利于消费者的情形:  1、建筑面积不变,但套内面积缩小。虽然购房者的总价款不变,但并未得到可以使用的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不变,但建筑面积增大。这种情形中,购房人虽然得到了应该得到的可以使用的面积,但增加了房价款,增加了自身的负担。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都发生了变化。  因此,在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同时,购房人在关注建筑面积的同时,一定要对上述情形如何处理作出详细的约定。一旦出现开发商在面积上缩水现象的时候,其应依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根据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10种情况包括:  1.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8.活动简易房屋;  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0.26、±0.6、±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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