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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一个同学一起跟日本的一个公司签的合同,当时签的时候另外附加了一个借金说明,其中就是说,如果工作不满三年离职的话,要归还培训费用80万円(约5万rmb),然后还有一条说明,如果在培训中退出的话,会发生全额的教育代金(培训费),然后我看知乎还有其他地方说,培训后离职赔付的钱不得超过实际培训花费,想问一下,这个如果是外国公司是否适用,再就是如果说签约的时候条款上写了归还全部,是不是具有效力的

合同纠纷
2020-08-11 03:59:3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
    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合同书盖什么章、如何盖章等都没有规定,同时,《合同法》对于合同盖章问题,主要在合同订立中规定的,给人的感觉似乎合同盖章与否只关系到合同成立问题,与合同效力无关。事实上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因此,合同盖章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有着直接关系。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具体签订协议约定服务的期限要本着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所以培训协议是要在进修和培训之前双方协商和签订,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不参加培训,如果已经培训完后单位再要求约定服务期的,主动权就在你了,你不同意单位是无权利单方要求的,你有决绝的权利。没有培训和服务期协议单位也无权要求你赔偿培训费用。放心吧,主动权在你手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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