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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外卖员,所以平常骑的比较快。 今天中午的时候,我正直行,看见前一个女的骑电动车带着一个女的,我准备从左边超过去,我超的时候,她开始往左偏(她不是左拐,而且当时我确定她右边没车,)因为我左边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栅栏,闪不开,我已经差不多和她平行了,她应该是擦到我车后座的外卖箱,然后她就摔倒了。 我没事,我看她摔倒了我急忙去查看情况,她手指破了点皮,另一个是胳膊肘破了,我一直在道歉,然后她们说没事,我因为有单,所以就留了微信并离开了。 事后她说擦伤已经找诊所处理了,其他没事,但是手机坏了,要我赔偿一千多。她还找过我站长,站长说他看了,手机没问题。 我记得当时是钢化膜碎了,然后可能是手机在地上磨了一下。所以手机的问题应该只是钢化膜碎了,还有外壳磨了一下。 当时没有报警,事发也不是路口,没有监控。 要说限速,我超速了,但她肯定也不是15以下。 请问我该付什么责任,手机我该赔吗,一千多是不是太过分了。

损害赔偿
2020-08-10 15:05: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报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责任划分情况来赔偿。
  •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
  • 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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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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