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子里面交了一个女朋友我们两个人一共在一起俩个月就分手了在一起期间我们两个人恋爱关系也没有公开过
她和他前夫住的是干部夫妻房登记的是夫妻关系厂子里面登记的紧急联系也是她前夫而且恋爱期间她和别的男的也在一起只不过我当时没有发现当时她以父母用钱和自考学历和驾校报名等向我要了3万多钱这个钱她说是恋爱期间花销但是我们两个人之前所有的吃饭和买东西的钱都没有算在这里面这个只是她已各种理由变相向我要的她说是我自愿给的所以不退还给我这个情况算不算诈骗我是外地的在宁波没有住满一年我怎么才把钱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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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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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
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赠与的财产,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一般不能撤销。
2、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了车辆或者房产的,产生经济纠纷时一般应按照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对财产进行处理,即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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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