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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多年前的宅基地没有建房,一直没上交,该向哪个部门反应

房产纠纷
2020-08-17 10:52: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没有建设规划的村庄,村委会(居委会)必须预先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二)申请建房村民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供户籍关系、家庭成员情况、现有住房状况等材料,必要时确认四邻。  (三)村民建房申请经村委会(居委会)集体讨论、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报所在的街办(乡、镇)进行初审。  (四)所在地街办(乡、镇)对建房申请人所提供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居委会)审核意见、设计图纸或选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意见,由申请人报区规划分局审核;区规划分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许可审核。  (五)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街办(乡、镇)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同意开工意见并指派专人到现场放线后,申请人方可开工建设。  (六)区行政执法分局和村委会(居委会)对村民建房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
  • 过了有效期就,许可就失效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