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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租房合同签了半年,压一付一,自6月18日开始租到8月7号,房租是4号交,已经拖了3天,需要提前半个月交付房租,现在不想租了可以提租吗?但方面解除合同会有什么后果,或者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20-09-09 13:34: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租赁方不缴纳房租的,看具体情况,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
  •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约定或者法定解除:1、约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一般来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方法有三种:

    1.约定解除
    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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