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被追尾了对方全责,车也在4s店也修好了车,距离事故时间已经快两个月了,对方保险公司一直拖,以各种理由推脱了一个月左右,现在又说要双方签署直赔协议,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我单方面签了协议就可以把车开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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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辖权/起诉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可以在洋桥所在的法院(也就是丰台区法院)或者对方的身份证所在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2、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投保额度内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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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汽车追尾全责怎么赔,保险公司应该赔多少这个问题,相关规定如下:1.怎么赔偿看交警鉴定看责任认定。2.保险公司赔付看保险
合同的约定。3.全责就是全责方保险公司赔付。4、赔付金额在定损范围内赔付。5. 维修超出定损金额肇事者自己承担。6. 如果咨询者买了车保险发生
交通事故及时报案即可待公司赔付。7. 理赔时提交必备资料后保险公司会按条款合同给与赔付。8.细节如果操作正解咨询保险公司处理此次事故的定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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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伤者赔偿数额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车辆投保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饿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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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