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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5年3月份结婚,我俩都是再婚,他有一个儿子,当时11岁,婚前跟我说是跟着他奶奶的,不用我照顾,可是结婚以后就接了过来,一直都是我在照顾,接送上学,后来16年有了二胎,我就没有再上班,自己在家照顾两个孩子,也没有婆婆帮忙,现在孩子四岁了,我们婚前他有一套房子,婚后又买了一套是按揭的,17年买的当时买是33万,老家有一套拆迁房,两套都是他的名字,老家房子是去年刚办下来的,我的户口也都迁在他老家,上个月又买了一辆长途运输车,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办的分期,前天他对我家暴,我报了警,但是警察没有立案,让我找妇联解决,现在我想和他离婚,想问一下,我们这样的情况,如果我要孩子抚养权,可以分的多少财产

民事相关
2020-08-08 10:28: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为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双方均分,
  • 婚后取得的财产平均分割。
  • 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详细说,我是肥城律师,代理女性婚姻家事案件,需要可以联系我
  • 你好,婚前的房子归个人所有,婚后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房要看原来房子的所有权而定,并结合现在房屋登记来确定。房屋分期购买的分割时根据房屋的增值部分,分得房屋的一方应该对给对方合理的赔偿,婚后购买的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期付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孩子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学习为考虑依据来确定,包括经济状况,有无老人帮忙照顾,就学条件,等等方面。详情来电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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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