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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7月17日签了一个月的会员,当时接待人说男会员很多,一定会很快找到合适对象。结果20天里我只见了2个,还都是《珍爱》的会员,负责我的红娘原来是在珍爱工作的,安排见面一直也没告诉我是非会员,还是是我从男士嘴里知道滴,这算不算违约?事后才发现合同上写的一个月安排2人的条款,我感觉被骗了,现在能要求退款么

损害赔偿
2020-08-07 16:30: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综上,需要看对方是否尽到足够的提示说明义务如果没有,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 要看你们合同条款如何约定,实际履行等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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