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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单位签订了一个三年的长假协议,长假时间是工作够十年的最少可以请一年长假,工作不够十年的,最少请三年长假,我工作是不够十年的,但是单位跟我说我可以请一年,如果当跟我说最少请三年,我就不会请这个假了。当时我请的一年假,去了上海,还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工作单位打电话说弄错了,我工作不够十年,最少请三年假,让我把一年的长假协议续成三年的,我说那我就不请了,我不在外面呆那么久,结果单位劳资科的办事员说,你如果不续,一年协议到期之后,就跟这个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等于自动离职了,这应该是单位办事员的工作失误,给我造成的损失呀,可但是我没办法,我不想因为请个假,最后把工作丢了,我只好续了三年,现在三年到期了,单位却不让我回去上班,还要我自己每个月往回交五险一金。请问这个事情我可以邀请企业赔偿吗,这三年长假我都是自己交的五险一金,现在到长假到期了,不让我上班,还让我自己交五险一金,如果当时,劳资科的办事员跟我说我最少请三年长假,我就不会请假了,我这几年肯定一只在班上上班啊,办事员没理解公司传达的文件,跟我说可以请一年,然后他知道自己办错了,又让我续三年,导致我现在长假到期了,却不能回去上班,我算不算受害者,我觉得我是被骗了,希望有律师帮我分析一下

合同纠纷
2020-08-07 15:11: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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