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我爸爸64年出生,今年56周岁,在佛山上班了10几年,单位买了社保,有9年左右,今年7月份拿到劳动力鉴定结论书,伤残7级,工伤属于职业病尘肺一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我们不打算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想问 1,到60岁的时候,社保未满15年,不能办理正常退休,可以和单位协商延迟退休吗? 2,如果延迟退休后,因为没领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退休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吗? 我们的目的是想退休后能领取养老金,因为尘肺,想在退休后也能享受工伤医疗。请问这是最优选择吗?可以实现吗?

劳动纠纷
2020-08-21 05:57: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的。每年补偿一两个月工资。若有伤残等级,一个等级赔偿10万元
  •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医疗保险最大的作用就是让高昂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人们治疗大病的阻碍,他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医疗保障。社会大病医疗保险有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等等,不同的大病医疗保险针对不同的人群,为他们提供不同的保障。例如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他将农村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社会养老保险的作用:随着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渐渐出现了老年人养老问题,而养老保险最直接的作用就是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当然社会养老保险的推出还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是通过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的,他可以保障为广大居民存储养老金,当他们年老的时候通过每个月支取养老金以保障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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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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