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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客户因“胸腰背部扭伤”住院,医院出具的是“市本级医保中心参保病人城居意外伤害住院结算单”,请问律师这个可以定性为“政府、医院认可是意外伤害吗?”现在私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拒绝理赔,咨询您一下,怎办为妥??

保险纠纷
2020-08-14 02:58: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法要求保险赔偿金!
  • 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 Injury Insurance )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1. 伤害
    伤害亦称损伤,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2. 意外
    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
    (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 [1]
    (2)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3. 意外伤害的构成
    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 你好,可以考虑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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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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