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干了三天临时工 之前说好的早八晚八 压三天以后日结 一直干到十二号 可是从第一天开始就已经是工作12个小时起步 甚至 过分的是 七点到 第二天一点才下班 现在不干了是没有工资的 但是一天上十六七个小时 我还可以把工资要回来吗 问过劳务他说只有干到十二号才会有工资
-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