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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家孩子今年5岁了是在家出生的,没有准生证和出生证明,我和我老公今年才领的结婚证,孩子现在没有户口,我老公是农村户口没有房屋,去老公的户口所在地村里不给落户说要准生证的和出生证明,这小孩也快上学了没有户口怎么办啊,怎么才能让我的小孩有户口,我这时应该怎么办啊?

婚姻家庭
2020-08-10 09:43: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时限:是在出生后的1个月内申报,与《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时间是没有关系的(应该以户口申报时间为准)。
    一,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可以申报、补录户口:不管是非婚生育还是未办理领养手续或者无出生证明,都可以申报户口,具体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流程:   1、持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记录》在当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宝宝跟随母亲申请本市户口需提供在医院的产前检查证明;宝宝跟随父亲申报常住户口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需要带有申请人要求宝宝申请本市户口的书面申请、宝宝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产检或亲子鉴定证明等文件,到本市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宝宝出生证,然后由公安分局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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