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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强制要求本人搬走,然后另说住几天算几天费用,这种强制性无节操能投诉吗?事情是这样的,我住了快一个月了,刚住之前就已经叫她来修洗衣机,到了一个月了她还没来修,这个月是第二个月,她上门说,尽快搬出去或者住完这个月就搬,算强行了吧?而且我以为她是来修洗衣机的,结果我问了那还修不修?她给我的回复意思就是,你都住完这个月就走了。还帮你修干嘛?所以这种情况下我消费者能告她吗?

损害赔偿
2020-08-12 13:28: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有无签订租赁合同,如果约定了租期,房东无权强行赶你走
  • 你好!双方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人身、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 对于强制消费行为,作为消费者可以拒绝,另外强制消费涉嫌刑事犯罪,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可以通过全国旅游投诉服务平台12301、全国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12345市长热线,以及互联网、微信、微博、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旅游主管部门反映,将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规范举报投诉受理处置程序,提高举报投诉满意度。
  • 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12315。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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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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