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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月底签订了加盟合同,费用是73800,现在选择好了店铺选址,租赁合同未签。不想做了,一方面是觉得品牌不行,一方面是很多实际情况和加盟前说的不一样,但是合同上面写着加盟后费用不退,也为标注冷静期之类的。最后写了违约扣除30%,所以我这个钱只能拿回来70%吗?

合同纠纷
2020-08-07 14:36: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已经协助选址成功,这属于对方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另外如果已经超过冷静期,那么你就已经丧失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你单方解除就构成违约了,拿回70%符合约定;建议微信或者电话联系,了解合同详细情况。
  • 若没有“冷静期”条款的,在没有开业经营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这个单方解除权是法律赋予的,并不属于你违约,对方无权扣除违约金。但是,如果你已经参加培训的话,可能会扣除培训费用。
  • 您好,您这种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际情况与加盟前说的究竟有何不同,一般而言,此类退款往往比较困难,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我们长期处理此类案件,如需帮助您可以电话联系我。
  • 不。通常来说,你可以全部拿回来。
  • 这个要看你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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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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