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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只有“他”有合同而我是没有合同的。合同只有一份。我是被他招聘过来打工的,我是7月5号入的职,合同上面签的是每月31日发放工资,还有必须做到8月31日。但是现在我家里出事了,必须要回去。现在问他要工资他说工资发不了。只有到31日才能发,现在我没生活费了,车费也没有。不知道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8-10 14:02: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有证据证明有用工关系,是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不过需要一些时间
  • 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
    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工资、劳动福利、其他待遇等)的一项重要资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若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首先向公司反映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签,则可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最后,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问一下财务能否提前预支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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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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