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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社保办理成功后,失业金没有到账,进厂上班会不会影响

劳动纠纷
2020-08-09 23:56: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用交任何社保的费用,以后续保时也不用交纳滞纳金,对将来的保障影响甚微。领完后如果是本地人,可以到社保局转为个人缴费模式,或是找到新工作单位后,转移到新单位缴费即可,如果个人没有能力缴费或没有单位续交的话,可以作继续封存,直到有缴费能力后。
    如果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单位并开始续交社保费用时,单位的人事部会为你办理社保的启封手续的,而不需要你自己去办理,同时次月停止领取失业金。失业期间的社保费用是不用补缴的。

    当社保停止缴费或办理失业登记时,在次月社保的养老险和医疗险即停止计数,医疗险停止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保障,医保卡依然可以使用,不受影响,失业险开始生效,生育险依然有效,但有特殊规定,工伤险次月暂时停止保障。当你续保后,以上保障和计数逐步生效,因为医疗险有观察期,所以不是交钱就立即生效的。

    现在失业期间完全没有必要补医疗险,一补的话,社保就要启封续保,失业金就不能领取了,而且自己还需要按月缴费了。建议等到找到工作或失业金领取完后再行办理。
  • 参保办理程序:

      (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三)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四)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   员工办理失业保险金,是需要员工有求职意愿或者非本人意愿离职才可以享受的。  员工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资料在窗口咨询。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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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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