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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盈江县卡场镇人,是回流边民,2018年交的落户申请想咨询一下到现在还没有落到户口是什么原因

其它综合
2020-08-22 03:30: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没有户口,同离婚时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只要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补充户口,办理离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
      1、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2、 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1)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3)再婚后再迁
      (4)迁往经常居住地
      3、办理程序: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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