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在今年7月29日在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七星街镇医院,检查为宫内早孕,但孕酮过低,可能无法保住胎儿!医生开了十天的黄体酮胶囊。说十天后再检查,如果不行就做流产!一直到8月5日我老婆下体出血,我又打电话给医生,医生说孕酮低是这样,不行到时候再过流掉,8月6日早上4点多,我老婆腹痛厉害,全身冒冷汗。在娄底市中心医院检查为宫外孕,导致输卵管切除!可以告七星街医院误诊吗,可以要求陪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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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赔偿,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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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宫外孕与宫内孕很好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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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不能把相关病历发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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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你讲一下事情详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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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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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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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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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了解一下,才能判断,事实清楚,以免遗漏,我们是专业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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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