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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进公司到现在已经有两年了2018年7月20号进的公司,在进公司一年后公司实行有名额限制的社保,每个月扣3百,后面说名额有限,我没有报上社保,2020年6月20号左右的样子,因为我们公司是私人外企,实行轮休一个月(给城市最低工资)让我签自愿轮休自救声明和自愿放弃社保声明,此时我已经在公司待了一年半了,现在想问,这个轮休声明或者因为疫情的原因只给城市最低工资是否合理? 还有这个自愿放弃社保声明或者说名额自愿制买社保是否合理,这个声明受法律保护么?,因为公司并不是在刚满工龄一年的时候让我们买社保,而是在有员工十年都没给他买社保的情况下被辞退后 员工回来索赔赔付10年社保的,所以公司这才想让我们买社保,然而我不知道公司会不会也辞退我,所以我也就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声明,现在想问,这个自愿放弃社保声明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
2020-08-06 11: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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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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